各位代表:
教代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我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将于近期召开。为做好“双代会”提案工作,保证“双代会”提案质量,现将本次“双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内容及类别
本次“双代会”提案内容及类别主要围绕学科发展及专业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师资队伍建设及教职工职业生涯发展三个类别开展。其他方面内容暂不作为本次“双代会”提案。
二、提案格式及认定
(一)提案内容应“一事一案 ”,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多个方面的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多件提案。
(二)代表提交的提案需填写《第三届“双代会”提案征集表》一份,经提案工作组审阅合格后,予以立案,经立案的提案作为“双代会”的提案。
(三)提案可由本届正式代表提出,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个人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需有2名以上正式代表或3至5名教职工附议;未达到规定人数不立为提案。
(四)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是提案的题目和标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整改意见及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2.超越学院和“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3.没有经过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5.纯学术研究问题;
6.学院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
7.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8.其他不宜作为提案的。
三、提案要求与征集时间
1.提案应观点清晰,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应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凡是代表提出而不列为提案的问题,可作为意见由
“双代会”提案工作组转请有关职能部门参考。
2.本次提案的征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10月27日。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不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3.征集方式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案发至邮箱city_xygh@163.com。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学院工会,联系人:任大鹏,联系电话:18940965518。
附件: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第三届“双代会”提案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