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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院学生进行课程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课程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学期教学质量测评学生评议环节定于教学周第15周进行。参评学生包括21、22、23级全体学生及20级建筑学专业的学生,19级其他专业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评价。

具体要求如下:

1.各分院负责人要提前组织,召开辅导教师和导师参加的教学质量测评动员会,实行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各班导师要提前对学生进行动员,全文宣读《关于课程教学质量测评给全院学生的一封信》(见附件1);向学生说明课程教学质量测评的重要性和意义;组织学生认真阅读上机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对本学期各门课程认真评价;辅导教师和导师应及时掌握学生参评情况,保证学生参评率。

2.本次测评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网上测评。

3.本次测评的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2日。20、21及22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地点,登录测评网站,完成教学质量网上测评。23级学生的上机测评时间统一安排(详见附件3),导师或辅导员须跟班指导并维持参评秩序。

4.本次测评包括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对教师综合评价及对课程使用教材质量进行评价三个方面。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请辅导教师和导师认真阅读附件2,指导学生完成三部分评价内容。授课教师评价及教材质量评价会分开进行分数统计,教材质量评价成绩不计入教师个人测评成绩。

5.测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研究部取得联系。

附件:

1.关于课程教学质量测评给全院学生的一封信

2.上机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3.城市学院23级各专业上机测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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