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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作者:         点击:

各部门、后勤集团:

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校园安全工作,并根据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是检查制度建设、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学生宿舍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和相关安全教育等领域的安全风险。

1、制度建设

检查安全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包括:重要部位、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涉外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动、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事关学生安全的重要信息告知制度;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等建设的情况。

2、消防安全

检查重要场所——教学楼、工程实践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配电机房等消防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消防设备、设施可用情况;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师生安全教育情况。

3、实验室安全

检查实验室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安全教育与制度落实情况。

4、学生宿舍安全

检查寝室内、阳台上是否留存易燃物品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未经安全认证的电器情况;是否持有管制刀具情况;宿舍安全出口能否及时打开。

5、设备安全

检查、检测校园内的供电线路、给排水线路、供热管线、室内外消防管线等设设施;检查电梯、锅炉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校园交通安全

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有机动车超速驾驶、危险驾驶等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师生安全的驾驶行为。

(二)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必要措施,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防范电信诈骗、逃生避险、自救互助能力。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部门自检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分院、各部门安全工作小组对本次检查要充分认识,认真布置,不留死角。对本部门所涉及到的检查内容组织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自行整改,不能整改的报学院安全委员会。

三、时间安排及其它

2023年12月4日起,各分院、部门安全工作小组要开展自查、整改。12月20日前将《全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确认单》,经签字后上报学安全保卫部办公室。

学院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各部门报告情况,择日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

附件:《全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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